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ZFCG****-****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巴宜区鲁朗镇明吉村灌溉水渠建设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年**月**日 **时**分**秒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
西藏华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林芝市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巴宜区鲁朗镇明吉村灌溉水渠建设项目(二次)项目编号:GZFCG****-****7,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采购;该项目于****年5月7日在西藏政府采购网及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刊登了本项目的中标结果公告,因第一中标人:四川正坤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放弃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现招标人决定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现公示如下:
最终中标供应商为:四川广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元,施工期限:**天。感谢本项目所有投标人对招标工作的支持。特此公告。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林芝市巴宜区鲁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鲁朗镇
联 系 方 式: 田雨**********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西藏华章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西藏自治区林芝市巴宜区乔穆朗宗院内7-1-8号
联 系 方 式: 董先生**********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董先生
电 话: **********4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