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县审计局 ****年第4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答疑澄清函
项目编号******-F-GNZFCG******0G
各位投标人:
灌南县审计局 ****年第4批次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的变更通知如下: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年**月至****年4月连续6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现更正为 “拟派项目负责人及项目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年9月至****年2月连续6个月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
开标时间不变,原招标文件内的相关信息如与本答疑信息有冲突的,以本次答疑内容为准。
连云港江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