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评标办法不做修改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高县农村安全饮水全域提升工程(项目名称) 沙河镇上古村、雪顶村农村人饮补水工程标段施工 补遗书**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高县农村安全饮水全域提升工程(项目名称)沙河镇上古村、雪顶村农村人饮补水工程 标段施工”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 原招标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定标 定标规则(招标人自拟):一、定标候选人(N)少于**名时,全部进入到定标下一环节,定标候选人(N)为**名及以上时,定标委员会按照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得分择优选前**+(N-**)***%名(不足1名按1名计算)进入到定标下一环节,最多不超过**家。二、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企业信誉、企业实力、服务保障能力等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中标人排序。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2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更改为: 定标规则(招标人自拟):集体议事法:定标委员会进行集体商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企业信誉、企业实力、服务保障能力等定标因素,定标委员会成员各自发表意见,最终由定标委员会负责人综合各成员意见确定中标人排序 。招标人应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2日内完成定标工作。 二、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招标文件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招标人:高县惠泽水利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