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0,**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招标文件澄清修改文件(**1)号 标段编号:A**********************
澄清修改文件发至:所有投标人 兹通过本澄清修改文件(**1)号中的下列内容,对《象山县贤庠镇兵西线改造提升工程》作出澄清、修改: 1、 因本工程清单制作工具模板有误,现提供新的清单制作工具。 2、 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修改为具有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或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发布本工程【象山县贤庠镇兵西线改造提升工程(象山县贤庠镇兵西线改造提升工程)[补遗版].招标文件】及其PDF版,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次提供的招标文件补遗版为准。 投标人应重新下载招标文件最新版编制投标文件,因未重新下载招标文件导致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内容以本次澄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望各投标单位做好相应的调整工作。
招标人: 象山县贤庠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吉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