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灌南宪法宣传教育展示馆设计与制作一体化项目”的 补充 说明
各投标人:
现对 灌南宪法宣传教育展示馆设计与制作一体化项目 ( 项目编号:GNZFCG****-**5磋 ) 做如下补充说明:
1、原项目名称统一变更为“ 灌南县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体验中心设计与制作一体化项目 ”。
2、原招标文件若与本补充通知不一致的地方,请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3、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连续登陆连云港政府采购网查看采购信息,如有采购信息的更正或修改,而因投标人未能连续登陆网站查看,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说明!
****年 9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