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2.**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8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小金县X**9崇卡路(结新桥至金川界段)幸福美丽乡村路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补遗(**1)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6km,路基挖方******m³,填方******m³;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m³,沥青混凝土路面******m²;”修改为:“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路线全长**.**1km,路基挖方******m³,填方******m³;路基排水及防护工程******m³,沥青混凝土路面******m²;”。 二、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9.2.5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价(不含安全生产费及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 1.5%(若发包人公布了最高投标限价时,按最高投标限价的 1.5%计)。”修改为:“第9.2.5项细化为:除项目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全生产费用应为******5元。”。 三、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第**条“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3‰,限价为/ 元。”修改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第**条“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 万元,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 保险费率:不低于1‰。”修改为:“第三者责任险的最低投保金额:详见工程量清单,事故次数不限(不计免赔额)保险费率: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工程量清单已针对本项目答疑(**1)的相关问题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六、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 七、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小金县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成都一问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