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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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5,**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锂电胶粘材料数字化转型升级暨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及运营一体化 答疑纪要 招标编号:E******************1 各投标人: 现就锂电胶粘材料数字化转型升级暨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采购及运营一体化做出以下澄清、修改及补充: 一、 投标人质疑及答复 1、问题一: 合同条款:专用条款-4.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4.1.** 其它义务 条款内容: (9)承包人应负起本工程的总承包管理责任,总承包范围内的分包并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承包人应当对分包人加强监督和管理,并对分包人任何违约/侵权行为或疏忽而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承包人应负责本项目承包范围之外的本工程其它子项目的各分包商在施工过程中的协调配合工作,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招标约定的总包配合、管理费用所涵盖的内容。 (**)施工期间,工地发生的一切安全、违法、违规事件,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 (**)承包人须配合甲供材料供应商、线路迁改、广电、自来水、供电、通信等专业配套工程分包商,并不得计取管理费和配合费。 投标疑问: 条款(9)明确承包人履行总承包管理责任,提供本项目承包范围之外的协调配合工作,具体包括总包配合、管理费用所涵盖的内容,与条款(**)不得计取管理费和配合费相矛盾。 甲供材料供应商、线路迁改、广电、自来水、供电、通信等专业配套工程分包商不计取管理费和配合费,因甲供材料供应商、线路迁改、广电、自来水、供电、通信等专业配套工程分包商原因发生的安全、违法、违规事件的责任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存在明显的不合理。 前后矛盾和不合理的条款是否执行通用条款**.5 暂定金额【专业工程管理费费率按6-**%确定】。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2、问题二: 合同条款:专用条款-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专用条款-**.1 承包人违约-**.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 条款内容: 6.1-(5)承包人应负责材料的采购、运输、存储、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 **.1-(6)由于施工质量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以及技术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若因此造成工程工期延误以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 投标疑问: 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存储、保管及成品半成品的保管工作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甲供材料及专业工程的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保密及成本半成本品的保管工作未明确。 由于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以及技术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若因此造成工程工期延误以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发包人和专业工程引起的工程量加以及技术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承担原则未明确。 答:(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按合同通用条款6.2条款执行。 (2)无论何种原因,由于施工质量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以及技术处理,均由承包人按发包人(监理方)要求先行处理。经调查,属于承包人施工质量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以及技术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若因此造成工程工期延误以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程量增加以及技术处理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发包人负责,若因此造成工程工期延误以及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发包人负责。 3、问题三: 合同条款:专用条款-**.7 保修责任条款内容: 保修责任为:②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 ** 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若无法赶到现场的,发包人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补足,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追偿通知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发包人。 投标疑问: 承包人负责由工程质量引起的紧急抢修事项,非承包人工程质量引起的紧急抢修事故未明确(例如:自然灾害引起的紧急抢修故事)。 答:专用合同条款第**.7中保修责任修改为:保修责任①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保修费用从工程质量保修金内扣除。②因工程质量引起的紧急抢修事项,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在 ** 小时内到达事故现场抢修;若无法赶到现场的,发包人或委托他人维修,费用从承包人质量保修金中支付,不足部分由承包人补足,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追偿通知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发包人。 4、问题四: 合同条款:专用条款-**.1 设计和工程保险-**.1.1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 条款内容: 投保险种:承包人受发包人委托,以发包人和承包人为共同被保险人向财产保险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建设工程一切险涵盖工程移交管养前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办理保险业务应按照相关主管部门及发包人的有关要求执行 。 投标疑问: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建设工程设计责任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等保险,根据约定该费用应由发包人承担,该费用如何计取。 答:保险金额: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值,具体以发包人要求投保的保险金额为准。工程价款发生变更时,保险金额应随之变更,以使整个合同期内能保证足够的保险额以保障所有保险标的的风险。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保险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二、招标文件的修改 1、本项目招标公告第**点联系方式中招标代理机构内容修改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润置地中心A座8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 话:****-********,传真:/ 联 系 人:黄政妥(项目负责人)、金鑫、陈佳杰 三、当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答疑纪要、补充通知等对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 招标人:屏南县兴泓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建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