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现发布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文件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4项); 1、原招标公告第2条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内容“招标控制价” 原为:本次招标控制价********元 现修改为:本次招标控制价********元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2.4项内容“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 原为:最高投标限价****.**3万元,其中暂估价**.******万元、暂列金额为**6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5.**%,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8.******万元。 现修改为:最高投标限价****.****万元,其中暂估价**.******万元、暂列金额为5万元,暂估价、暂列金额占招标控制价比例为2.**%,除暂估价、暂列金额外的其他不可竞争费为**8.******万元。 3、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项内容“暂估价” 原为:占招标控制价比例:1.**%。 现修改为:占招标控制价比例:1.**%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二:商务标评分标准中“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 原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元至********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 现修改为:招标人意向合理报价区间为********元至********元(含区间上下限本数)。 5、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定标办法”附表二:商务标评分标准中所有涉及的“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公式一对应关系、公式二对应关系中的“招标人意向投标评审价” 原为:********.**、********.**、********.**、********.**、********.**、********.**、********.**、********.**、********.**、********.**、********.** 现修改为:********.**、********.**、********.**、********.**、********.**、********.**、********.**、********.**、********.**、********.**、********.** 6、原招标公告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调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月**日**时**分】,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调整为【****年**月**日**时**分】。 三、 文件获取及注意事项 1、现重新上传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请投标人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 2、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的补充公告及更正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书面通知。投标人因未及时关注相关动态而导致的投标失误,后果自行承担。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龙观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公司:宁波安全三江工程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5月**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