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双洋镇中村村新村及新村配套道路工程招标公告答疑不影响开标时间的情况说明函【信息来源:】 致:各潜在投标人、漳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本招标项目双洋镇中村村新村及新村配套道路工程,招标项目编号:(E******************1)招标公告情况说明,作出如下说明: 一、原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外环东路**1号(宝龙公寓二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8,传真:/ 联系人:刘女士 修改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平市菁城街道外环东路**1号(宝龙公寓二楼),邮编:****** 电子邮箱:**** 电话:****-******8,**********5 传真:/ 联系人:刘青青(项目负责人) 二、本项目于****年5月**日发布的《情况说明函》,内容仅为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招标公告相关疑问的解释、说明及补充,未对招标文件中的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条件、技术参数、投标报价要求、开标评标办法、工期质量标准等实质性条款进行修改或调整,亦未增设新的投标限制性条件。 三、基于以上情况,本次答疑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进度及投标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原定开标时间****年5月**日**:**开标、开标地点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持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按照原定时间及要求准时参与开标活动,特此说明。 招标人:漳平市正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怀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