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宜昌公安监管中心特种设施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具体澄清内容如下: 1、将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审类似业绩评分项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独立承担过合同金额在**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项目(类似监室门)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1分,最多得3分。(上传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首页、金额页、盖章页)。 2、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年**月**日上午**时**分;招标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昌市城东大道2号)七楼**5室组织网上开标。 3、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与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与修改公告为准。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宜昌市公安局 联系地址: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城东大道**6号 联系人:李爽 联系电话:**********8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群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宜昌市大连路**号清华科技园1栋**楼****室 项目负责人:熊享 联系电话:****-******6、**********6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