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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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9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技术评分最低价法(双信封)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G**5新都区新繁街道(三益桥至成万高速收费站处)大修工程/标段施工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项目补遗书第**号企业业绩原条款为:
修改为:
2.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成都市新都区公路管理所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德鑫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5月9日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