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电子开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编号 :E**************N**** 原公告的招标项目名称 :贵州能源大方2×**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行政办公楼、职工倒班楼、职工食堂及附属设施工程 原公告的标段编号 :E**************N******1 原公告的标段名称 :贵州能源大方2×**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行政办公楼、职工倒班楼、职工食堂及附属设施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 **:** 2、主要内容 主要事项 : 澄清答疑 更正日期 : ****-**-** 3、其他补充事宜
贵州能源大方2×**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行政办公楼、职工倒班楼、职工食堂及附属设施工程标前澄清回复公告(编号**) 贵州能源大方2×**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行政办公楼、职工倒班楼、职工食堂及附属设施工程做以下澄清: 1.在编号 ** 的答疑文件中,明确提及了暂列金额部分存在一些调整的内容。然而,目前所提供的招标清单中,暂列金额部分并未根据答疑文件的要求进行相应更新。这一情况极有可能在后续的电子清标环节引发误差。 电子清标是招标过程中确保投标文件合规性、准确性的重要环节,其依赖于招标清单的精准无误。若招标清单中的暂列金额部分未能与答疑文件保持一致,在电子清标系统自动比对和分析时,极有可能将正常的投标报价误判为不符合要求,或者导致对投标报价的评估出现偏差。 回复:按照标前澄清回复公告(编号**)执行,投标人投标报价具体软件操作方式: (1)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清单计价表中**B**1暂列金额清单取消,投标人无需在软件中添加此清单项。 (2)投标人在其他项目-暂列金额中计列,暂列金额不含税金额为4,**5,**6.**元,税率9%,税金**8,**2.**元,暂列金额(含9%增值税)总计4,**3,**8.**元。调整后招标工程量清单详见澄清文件和附件。 2、“原开标时间:****年5月**日9时**分”现变更为:“开标时间:****年5月**日9时**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步变更为****年5月**日9时**分。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年5月8日 4、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 贵州能源集团大方发电有限公司 地 址: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 联 系 方 式: **********9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腾祥迈德国际A2栋**楼 联 系 方 式: **********0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