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HZNU-******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数字文化创意实验教学中心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点**分**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秒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月**日**点**分**秒(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开标时间:****年**月**日**点**分**秒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 |
| 2 | 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 产品响应程度: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无效,满足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标办法”全部要求的得**分(不含演示部分),“★”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分起扣),其他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产品响应程度:不符合(负偏离)技术要求中标注“▲”条款(不可偏离)的投标无效,满足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全部要求的得**分(不含演示部分),“★”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3分(**分起扣),其他技术条款低于技术要求(负偏离)的每项扣1分,扣完为止。 |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要求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要求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要求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要求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更正。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杭州师范大学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塘路****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周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豪圣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大关路**9号远洋国际中心A座**楼****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爽、曹剑斌、陈敏娇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桑国坚
质疑联系方式:****-********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杭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浙江省政府采购行政裁决服务中心(杭州)
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清泰街**9号城建综合大楼**楼(快递仅限ems或顺丰)
传真:
监督投诉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