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龙岩市富溪一级水库工程(大坝堆石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专用添加剂采购项目 澄清、修改通知 龙岩水发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编号为E******************8的龙岩市富溪一级水库工程(大坝堆石混凝土)自密实混凝土专用添加剂采购项目招标澄清、修改通知内容如下: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均修改为“9万元”。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8条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电子投标投标人需注意的其他事项中的“(2)电子投标文件统一上传至资格文件,商务文件上传空白页加盖公章”,本条删除。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3条 合同价格与支付的“3.1 合同价格:合同总价 元,中标单价 元/立方米。”修改为“3.1 合同价格:自密实混凝土专用添加剂不含税单价为元/立方米自密实混凝土,不含税合同总价为元,增值税票面税率为%,含税合同总价为元”。 四、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条补充条款增加: (2)现场试验:水泥、粉煤灰、砂石等原材料及相应的机械设备由总承包单位提供,外加剂由乙方供应。各方供应材料及设备所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各方自行承担。 (3)本招标文件所列的混凝土工程量均为自密实混凝土,若按坝体堆石混凝土工程量则为堆石混凝土工程量的**%。 五、本项目最高控制价以招标文件为准。 六、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龙岩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其他变更通知,若因投标人的原因而造成的遗漏或损失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本澄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与招标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修改通知为准。
招标人:龙岩水发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龙岩城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