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yichangJSGCTY_ZHPGFHJ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新通道外迁安置区配建学校(东方中小学启明校区)建设项目设计服务(项目编号:YLA******-******-**)招标文件的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原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综合评审中,诚信分值的评分标准调整为“投标人设计类专项总分在**分以下的不得分;**≤设计类专项总分<**分的得1分;**≤设计类专项总分<**0分得2分;设计类专项总分≥**0分的得3分。(以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中诚信分值高的为准。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网站“诚信住新专栏”公开查询投标企业设计类诚信分值情况,并将查询结果在开标现场当众公布。注:初次进入我市建筑市场且未进行信用信息登记的企业或未进行专项诚信分值登记的企业,专项诚信等级认定为 A 级,专项诚信分值计为 **0 分。)” 招标文件其它内容不变。 本次澄清修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修改内容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内容为准。
招标人:宜昌夷陵水运新通道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旭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