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 S**8都炉桥至中里(选段)路面改造工程 二、招标编号: E******************1 三、招标公告时间: ****年4月**日 四、现对 本项目 № 1、 № 2 标段发布公告的媒介及 招标文件部分内容 进行 如下更改: 1.本项目原发布公告的媒介中的“贵港市政府采购网(******)”于****年4月**日起进行系统升级,目前仍处于暂停服务状态;因此取消该网站的所有公告发布,其余网站正常发布。 2.本项目发布公告媒介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的第3.6项“信誉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的 第( 4 )点第二段内容, 原为: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前往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内)办理信用评价登记手续 。 其投标时采用的信用评价等级,以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确定的等级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 现更改为: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前往广西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南苑街**号)办理信用评价登记手续,已 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办理了信用评价登记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有效期内的也被认可 。 其投标时采用的信用评价等级,以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确定的等级为准 。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 3.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第3.5条款“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的 第(二)点 内容 ,原为:“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前往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地址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内)办理信用评价登记手续。 其投标时采用的信用评价等级,以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确定的等级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 ; 现更改为: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 前往广西贵港市交通运输局(地址: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南苑街**号)办理信用评价登记手续,已 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办理了信用评价登记且在投标截止日仍在有效期内的也被认可 。其投标时采用的信用评价等级,以完成上述登记手续后确定的等级为准 。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要求。” 其余事项不变, 由于办理信用评价登记所需提供的材料较多及对来办理的人员的身份有特殊要求,投标人在出发前往前,务必先与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电话联系、咨询,联系咨询电话: ****-******2。 如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跟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请遵照执行,特此公告。 五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广西政府采购网(******)。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 地址: 广西贵港市港北区北华街**号 联系人: 陈工 电话:**********8,****-******1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联系人:余静、李帅 电话:**********2,****-******3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公路发展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2 6 年 4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