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重庆市公路水运工程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标准器采购补遗书
各潜在投标人: 一、 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6中第6条“6. 所有设备均须在交货前由中标人进行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检校单位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为验收必要条件之一。计量检定或校准的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调整为:“6. 所有设备均须在交货前由中标人进行调试,完成后由采购人检校单位进行计量检定或校准,计量检定或校准合格为验收必要条件之一。” 二、本补遗是对原招标文件的澄清及修改,如与原招标文件有不一致时,以本补遗内容为准,其余仍按原规定执行。原招标文件中涉及本次补遗内容的部分,均按本次补遗作相应更改。
招标人:重庆交大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