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8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取消“其他人员配置:造价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得2分,具有一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专业)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项目经理任职资格与业绩/2、项目经理于****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的内容)”更正为“2、项目经理于****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的内容)”。“技术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2、技术负责人于****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3分,本项最高得3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的内容)”更正为“2、技术负责人于****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在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得4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的内容)”。 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履约能力“投标人于****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9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的内容)”更正为“投标人于****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得4分,每增加一个已完成的单个项目合同金额不低于**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业绩加3.5分,本项最多得**分。(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注”的内容)”。 4.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分值构成:项目管理机构**分;其他评分因素:9分”更正为“分值构成:项目管理机构**分;其他评分因素:**分”。 5.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