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省惠州市中韩产业园新圩人工智能产业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圩梅龙湖四期项目(监理)(工程编号:惠公易建惠阳〔****〕**2号),于****年**月**日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了招标公告。现对该工程的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涉及的“工期(交货期)”作如下更正: 一、原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涉及的工期(交货期)“施工工期**5日历天。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现更正为:施工工期**0日历天。本工程监理服务期限从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止。 二、原上传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的“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有误,现对“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重新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请各投标人自行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载,务必以新发布的前述资料为准。 三、以上相关内容与本项目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其它内容及《招标日程安排表》不变。 本更正公告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发布,默认投标人已确认收到,无需另外回函确认。 特此公告。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天翊招标有限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