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的意向合作协议书是否有格式要求?招标文件中未提供。 回复:本项目意向合作协议书格式由投标人自行拟定。 2、如我公司需要踏勘现场,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回复:本项目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按招标文件执行。 3、残值不开票,为啥还计税? 回复:本项目残值回收工程费用后续需全额上缴财政,招标人不提供残值回收对应发票;招标控制价中残值回收工程费用计取税金因计价软件固有设置导致。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阶段须充分综合考虑上述实际情况,将相关涉税及费用风险全部包含在自身投标报价内,并按照投标报价中残值回收工程费用的绝对值金额全额支付给招标人。 4、关于清单项目特征描述的澄清 现对单位工程“土建回收工程”分部分项清单第2条内容予以调整,具体详见答疑后清单。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