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6,**5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需要澄清、修改的内容如下,请认真研究。本次澄清、修改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修改为准。 一、招标文件澄清(共0项); 二、招标文件修改(共1项);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2.1款(预付款的支付)调整原条款为:“(1)预付款支付比例约定:合同价款的**%”。 现调整为: (1)预付款支付比例约定:合同价款的**%。 预付款其他支付条件不变,仍按专用合同条款**.2.1中第(2)-(4)项执行。 三、除上述修改外,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关注上述系统发布的后续信息,招标人不再逐一通知。因投标人自身贻误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政府段塘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国咨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