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6,**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布更正公告: 1. 删除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管理人员配置”第三条“工程法务负责人”评分条款中“具有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加2分”的内容,调整后该评分项满分由5分调整为3分,仅对“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A证的得3分”进行评审。 2. 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管理人员配置”第六条“现场专业人员”评分条款更正为:“每配备一名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2分,此项最多得4分”。 3. 原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年5月**日**:**)顺延至****年5月**日**:**。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内容不变,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