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5,**2,**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详细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投标人: 现对****年余姚市丈亭镇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招标编号:A******************1)作如下澄清、修改(二),请认真研究。本次答疑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次答疑为准。具体澄清、修改内容详见下文,因未及时浏览、下载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一、招标文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相关内容修改为:注:本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4元,预留金/元,暂估价为****7元,预留金和暂估价不参与投标报价浮动。本标段投标合理报价范围为******3元至******6元(含范围上下限本数)其中,A值在******4、******6、******8、******0、******2、******4、******6、******8、******0、******2、******4十一个数值中随机抽取一个。1个投标报价偏离单位=****1(计算结果保留到个位,小数点后第一位“四舍五入”)。 其余内容不变。
招标人:余姚市丈亭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旭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