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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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3,**5,**0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四川省安岳县大濛溪河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琼江支流龙台河(龙台镇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安岳县县城集中式饮用水七里桥水源保护地保护项目、安岳县城南生活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及姚市河(城南段)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标段更正公告**
致本项目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2)勘察纲要设计大纲评分标准 设计大纲中“1、项目总体设计结合项目所在地面临的市场及客群需求,提出项目总体的方案设计(包括总平面规划、交通分析、单体功能布局,立面造型以及相关专业设计和说明)。优得3.3-4分;良得2.5-3.2分;一般得1.7-2.4分;差得0.8-1.6分,无得0分。”现修改为“1、项目总体设计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和治理目标,提出项目总体方案设计(包括技术比选、总图设计及相关专业设计及说明)。优得3.3-4分;良得2.5-3.2分;一般得1.7-2.4分;差得0.8-1.6分,无得0分。” 2、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3、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招标人:资阳市安岳生态环境局 代理机构:四川招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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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