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XJKSZHPGFCB[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喀什地区伽师工业园区标准厂房(三期)建设项目EPC+O模式(招标项目编号:**********************1),现对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开标时间:****-**-** **:**(同投标截止时间)3、总承包计划工期:**0日历天;(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5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9月**日。4、商务标评审标准变更。详见澄清文件请各投标单位以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