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JXTYSXFBF[JT]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嘉兴海河联运海宁多式联运工程——海宁公用码头提升改造工程补疑书 补[**]号一、本工程清单预算价为****0.****万元。二、原有工程量修正,新工程量清单已上传至平台,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三、本工程推荐品牌表已上传至平台,请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四、原合同第**.1.2项条款材料调差针对水运工程材料,房建工程部分(包括房建工程、室外附属及安装)材料调差方法新增如下:(1)调差材料:钢筋、钢材、宕渣、碎石、黄砂、水泥、商品砂浆、商品混凝土、汽油、柴油。如信息价无相应型号规格材料信息的,不得参照相近规格型号的材料涨幅调差。(2)调差办法:具体参照海政办法(****)**9号。(3)材料补差调整方法:①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上涨超过风险幅度5%时,材料差价(正值) =〔分段结算工期所在月份内各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信息价×(1+5%)〕×单种规格材料用量×(1+税金)。 ②当单种规格材料价格下跌超过风险幅度5%时,材料差价(负值) =〔分段结算工期所在月份内各期信息价算术平均值-编制期信息价×( 1-5% ) 〕×单种规格材料用量×(1+税金) 。(4)材料编制期信息价是指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的投标报价采用的当期月份的除税信息价,若招标文件没有明确则指在投标截止日最近月份已颁布的当期除税信息价(指嘉兴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除建材商情以外的建筑材料价格信息),嘉兴造价信息中安装材料缺项部分按浙江造价信息确定。(5)因发包人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的,超过合同要求节点工期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发包人承担,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承包人受益。(6)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节点工期延误的,超过合同要求节点工期的延误期间价格上涨造成的价差由承包人承担,反之,价格下降造成的价差则由发包人受益。(7)本工程房建部分人工费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版)相关规定计取,本工程房建部分控制价编制所采用的人工价格信息为《嘉兴造价管理》(****年第3期);主要材料价格采用《嘉兴造价管理》(****年第3期)、《浙江造价信息》****年第3期信息价计取(缺项部分按省、市造价信息中心发布的指导价或根据市场行情取价)。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修正为****年5月**日**时**分。开标时间修正为****年5月**日**时**分。 建设单位:海宁市通程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章)代理单位: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章) 日期:****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