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1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湖州市单信封通用评标办法(无权重)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国家级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李家巷)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产业配套服务中心(原中心幼儿园地块)EPC总承包各潜在投标单位:澄清文件是招标人对有关招标事宜的补充说明,请各投标单位对照招标文件仔细阅读,凡本澄清文件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之处,一律以本澄清文件为准。1.根据《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计价规则(****版)》相关规定,暂列金额列示位置如下:(1)工程总承包项目费用汇总表暂列金额作为独立项列入“其中:暂列金额合计”。(2)工程总承包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清单及计价表暂列金额作为独立项列入“暂列金额”。开标时间改为:****年**月**日**:**时。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