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详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提问部分 提问1:招标文件 未明确该项目的计划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和保修阶段)具体数据,造成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表》中(二)、(三)、(四)表无法计算填写,影响投标文件的制作,请补充完整的工期数据或修改投标文件格式。 答: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只需填写“表(一)监理与相关服务费报价汇总表”即可,对格式中表(二)(三)(四)不做要求。 提问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3中计划监理与相关服务期:同各单项工程施工合同工期要求日历天。其中:1.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日历天。这两种描述不同,请问在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投标函附录》中监理服务期应填写哪一种描述? 答:按以下内容填写:“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各单项工程施工工期的基础上再增加**日历天” 二、澄清部分 原招标文件中关于推荐候选人条款修改为:“评定分离项目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规定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4项)不排序的中标候选人;当评审得分相同时,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序在前,当评审得分和投标报价均相同时,以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在前的优先。” 本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澄清修改公告与招标文件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澄清修改公告为准。
招标人: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夷桥路**6号 联系人:彭珊珊 电话:**********7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夷诚建设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点军区五龙社区移民青年创业园1区1楼 项目负责人:郑君臣 电话:**********2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宜昌市点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宜昌市点军区泰和世家2楼 联系电话:****-******8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