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无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二期) 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 答疑补遗( 二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发布 乌江涪陵榨菜绿色智能化生产基地(二期)工程造价全过程控制咨询服务 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下资料并全部知晓,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部分:答疑 无 第 二 部分:补遗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完成过1个建筑面积 6.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 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 ” 修改为:“投标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个建筑面积 6.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建安造价)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 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 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 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 5.3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 1个建筑面积 6.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 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修改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个建筑面积 6.2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合同金额(建安造价)3.**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类 全过程造价控制或全过程跟踪审计业绩。并在该业绩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本答疑、补遗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招标文件与本答疑补遗 通知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补遗通知为准。 招标人: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年 4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