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情指行”一体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LED显示屏 支架(1)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LED箱体壁挂支架,冷轧钢板(SPCC),材料厚度≥T1.5,框架宽≥**.6米、高≥5.**米;静电喷塑,涂层厚度>**微米。”修改为:1、LED箱体壁挂支架,冷轧钢板(SPCC),材料厚度≥1.5mm,框架宽≥**.6米、高≥5.**米;静电喷塑,涂层厚度>**微米。
二、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LED显示屏 支架(2)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1、LED箱体壁挂支架,冷轧钢板(SPCC),材料厚度≥T1.5,框架宽≥4.8米,高≥1.**米;静电喷塑,涂层厚度>**微米。”修改为:1、LED箱体壁挂支架,冷轧钢板(SPCC),材料厚度≥1.5mm,框架宽≥4.8米,高≥1.**米;静电喷塑,涂层厚度>**微米。
三、将原招标文件第三章3.2技术要求标的名称:8席位操作席(定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8、装饰侧板造型由采购人确认;(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删除。
其余具体更正内容详见附件及采购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内江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2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星桥街中段**6号。
邮编:******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内江市公安局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汉安大道西段**号
联系方式:****-******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内江市东兴区兰桂大道**7号3楼
联系方式:****-******4(评审)、******3(文件)、******0(开标)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4(评审)、******3(文件)、******0(开标)
内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