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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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2,**6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自贡井盐产业园项目 (三期)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标段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书**1号 致各投标人: 本“补遗书”是“自贡井盐产业园项目(三期)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标段(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本“补遗书”不一致的,以本“补遗书”为准。 一、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件: **.1工程款支付票据 (1)承包人只能在项目实施地的税务机关开据增值税发票。 现变更为: **.1工程款支付票据 (1)承包人须开据增值税发票。 二、现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以最新上传的为准。 三、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招标文件已重新上传,以最新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荣县井源盐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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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