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ZFJSGZHPGFA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大竹县东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 施工标段补遗书**号 各潜在投标人: 我单位于****年4月**日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的大竹县东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更正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1、删除招标文件中第四卷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上传的投标总价封面和投标总价扉页文件中,按要求填写齐全相关内容,签字盖章扫描后上传PDF文件;上传的工程计价文件(CJZ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及其相关人员信息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投标总价封面和投标总价扉页只填写投标总价金额。 工程计价文件(CJZ文件)中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及其相关人员信息等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信息,否则评标委员会按零分处理(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作否决投标处理),并在评标报告中载明按零分处理(否决投标处理)的具体原因。”整段内容。 2、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答疑澄清文件,由此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大竹县宏盛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