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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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东南方丘陵山地带(清远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编号:GC************0)答疑文件**号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东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委托,对广东南方丘陵山地带(清远片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答疑如下: 招标答疑 问题1:关于施工单位资质要求,是否可以一家施工单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另一家施工单位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并组联合体投标?还是必须得要同一家施工单位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获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甲级资质? 答: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可以自主组成符合资质要求的联合体,单位组成数量不超过资格要求的数量(最多只接受设计单位1家、施工单位2家的联合体)均视为符合要求。
招标人:清远市代建项目管理局 招标代理:广东东远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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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