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丁香路办公点建筑智能化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原磋商文件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第**条采购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号文、发改办价格[****]**7号文工程类标准收取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作为取费基数。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支付给代理单位。”更改为“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采购单位支付,收费为****.**元。”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丁香路**3号
联系方式:**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炎诚炎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静安区汶水路**0号静安新业坊**号楼东楼**8室
联系方式:**********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欣怡
电 话: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