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电汇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6,**3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E**********************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富川脐橙全产业链数智化建设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2 6 年0 4 月 ** 日 二、 澄清 信息 澄清 事项: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2要求工期 澄清 内容:
澄清 日期:**2 6 年0 4 月 ** 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投标人: 为确保本项目招标工作严谨规范、招标条款内容前后一致,现就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3.2要求工期相关内容作澄清修正。本次澄清仅为修正原招标文件计划竣工日期与既定总工期日历天数不一致的文字笔误,项目总要求工期、定额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均保持不变,未改变项目实质性招标要求,不影响各潜在投标人投标文件正常编制及投标报价工作。现统一澄清如下: 1. 本次澄清仅对计划竣工日期进行校对修正,项目总施工工期**0日历天不作任何调整,不属于实质性招标内容变更。 2.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保持原招标文件约定不变,无需顺延延期。 3. 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招标人 信息 名称: 富川瑶族自治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地址: 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新建路**号 联系人: 廖秀云 电话: **********4 电子邮箱: ****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广西汇海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富阳镇富麦路(富阳派出所北上**0米) 联系人: 黄利娜 电话: **********1 电子邮箱: **** m |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