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幼儿园户外活动场地设施(三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需求修改
1、原招标文件“ 3.2.技术要求”中“3、定制**mm厚人造草坪:第3、4、5、6项”更改为:★3、耐磨性能:人造草坪在自然光老化≥**天后依据GB****6-****标准草丝拉断力≥**N,草丝拉断力保留率≥**%。(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抗老化性能:人造草坪在自然光老化≥**天后依据GB/T****4-****标准外观无破损、表面无明显胶斑、底背涂胶均匀,无明显漏针;依据GB/T **0-****标准灰卡等级≥4级(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皮肤抗磨损性能:人造草坪在自然光老化≥**天后,依据GB/T ****4-****标准急性皮肤刺激性检测结果为无刺激性。(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6、防静电性能:人造草坪在氙灯老化≥**0小时后再进行溶液(3.5%氯化钠)浸泡≥**0h后,依据GB/T****8.3-****标准,防静电性能(表面电阻)检测结果为5x**的4次方~1x**的9次方。(提供具有CMA标识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原招标文件5.4.2.评标细则及标准“技术参数评审内容”中“2、带“▲”项参数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指标”(共**条, 1.5分),一项不满足扣**分”更改为:带"▲”项参数为本次招标项目的“主要指标”(共**条,**分),一项不满足扣1.5分。
二、本公告发布后,系统内招标文件已更新为更正后的版本,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获取更正,查阅下载更正后的招标文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
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1号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柏杨中路**0号CBD写字楼**楼**号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卓梅
电话:**********7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