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1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8,**3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其他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商务标-技术能力一项澄清为: 通过资格审查得基础分6分,在此基础上:(1)投标人单位近五年获得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方面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一、二等奖的,每项分别得2分、1分;(2)投标人单位近五年获得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方面省级科学技术进步一、二、三等奖的,每项分别得1分、0.5分、0.2分;(3)投标人单位近五年(自****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获得公路工程方面的国家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每项得0.8分。 获科学技术进步奖文件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建设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截图为准,须同时附彩色扫描件及获奖信息网页截图。同一课题的奖项或专利就高得分、不重复计分,得分累计满分**分。相关标书内容在技术能力证明材料中体现。 2.本项目评审办法(fyq)更新,请投标人重新下载。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