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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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清远市粮食储备“三旧”改造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清远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对清远市粮食储备“三旧”改造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招标文件部分内容作出以下修改,内容如下:
一、补充说明: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为吴思远。 二、修改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3.2 计划工期”,修改为“总工期为**0日历天。其中勘察、设计工期(含预算编制):**日历天;施工工期:**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三、修改招标文件“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格式,格式详见附件1。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有不一致之处,或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不符,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优先阅读该公告的内容。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执行。
招标人:清远市农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附件1: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章) 拟派项目负责人: (签字)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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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