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ZHPGPBN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五原县****年水毁救灾与恢复重建项目 第1号澄清、补遗书
致各投标人: 五原县****年水毁救灾与恢复重建项目做如下澄清变更: 1、原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合计(万元)”,现变更为“元”; 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现变更为:****-**-****:** 3、原招标公告中工期(日历天):**9,现变更为:**6 4、原招标文件中计划工期:****年5月**日至****年**月**日,共**9日历天(准确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现变更为:****年6月7日至****年**月**日,共**6日历天(准确工期以签订施工合同日期为准)
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招标文件与补遗书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说明。
招 标 人:五原县水利局 招标代理:内蒙古锦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5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