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4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广西电子标通用范本评标办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平南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澄清公告(六)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平南县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一期)室内装饰装修及附属工程(项目编号:E******************1)的 澄清公告如下: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4.1(6)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3号)的规定不少于4人(至少有1名机械类( C1 类或 C3 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现澄清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3号)的规定不少于4人(至少有1名机械类( C1 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注:请各潜在投标人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与项目有关内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并依时参加投标。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2、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南县水利电力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泰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 地址:贵港市港北区金港大道西段南侧 平南街道朝阳路**7号 (聚富小区)**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陆 工 联系人: 李工 电话:****-******1 电话:****-******9 ****年 **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