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9.**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荆州综合评估法-房建-施工未预审(方法四)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荆州城南工业园配套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第 二 次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收到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提疑,现就相关问题进行答疑澄清: 1、 招标公告工期是**6日历天,投标人须知工期是**5 日历天,两处地方描述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投标人须知计划工期**5日历天为准。 2、 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中,能否使用退休人员并提供人员相关岗位证件、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答:可以使用退休人员并提供人员相关岗位证件、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 本项目未在平台录入项目信息,投标格式中“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表是否需要提供二维码相关数据? 答:无需提供二维码相关数据。 4、现对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招标工程量清单】关于暂估价存在不一致做出澄清说明:招标控制价为项目财评报告下浮6%后所产生金额,招标控制价【单项工程招标控制价汇总表】中所示单位工程金额仅作为投标人报价偏差参考。投标人编制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5、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现变更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5月6日**时**分”。 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应与招标文件共同阅读,如有与上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其余内容不变。 荆州市荆州区城南街道荆西集体经济组织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