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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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永定区数字化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工程总承包+投资运营 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 招标项目编号:E******************1 各投标人: 本招标项目,现招标人及招标代理单位认为需要补充通知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如下: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3.2.3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9.**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5.**万元,设计费暂定为**1.**万元,预备费暂定金额为****.**万元。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预备费以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费用为准。”修订为“本项目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为****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为****5.**万元,设计费暂定为**8.**万元,预备费暂定金额为****.**万元。设计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及预备费以永定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费用为准”。招标文件其它与以上数据不同之处同步修改。 二、删除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2“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中第**条“在项目投标过程中若出现投标保证金需要被没收情形时,缴交的年度投标保证金金额低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要求补足不足部分”。 三、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第一节评标办法前附表2.2.2“工程总承包部分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第3条“暂定金额:/元,勘察费(如有):/元,设计费/元(其中含BIM费用/元),预备费:/元。”修订为“暂定金额:/元,勘察费(如有):/元,设计费**8.**万元(其中含BIM费用/元),预备费:****.**万元”。 四、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与《招标文件》有抵触之处,以本《澄清、修改、补充通知》(一)为准。投标人可以自行上龙岩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下载。
招标人:福建省强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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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