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评标办法 | 广西水利工程勘察设计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招标文件 修改通知(二)
各潜在投标人: 经研究, 现对广西南宁市伶俐灌区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勘测设计 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 作 如下 修改 : 一、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年4月**日8 时**分 ”, 修改为 : “ **** 年 5 月 7 日 8 时**分 ”。 二、 本项目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历天,设计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年6月**日前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报告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修改为: “服务期限:暂定自合同签订之日起**0日历天,设计成果提交时间要求如下: ****年**月**日 前完成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征求意见稿);报告取得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后**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 三、 招标文件 第二章 “ 投标人须知 ”第3.2.4款 “最高投标限价”的内容, 修改为: “ 最高投标限价:报价有效范围为: ** %≤投标报价费率≤ **0 %;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叁仟陆佰叁拾陆万零壹佰元整( ¥ ********.** ),最高投标限价仅作为计算暂估合同价的基础。 投标人应该结合自身勘察及设计成本、费用水平、市场行情进行竞争性报价,但不得超出报价有效范围,否则报价无效,做否决投标处理。 ” 本 通知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长虹路**号C4号电子商务综合楼**-**层 联系人: 吴工 电话:****-******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0号 联系人:周先桂、韦庆华 电话:****-******6 E-mail:**** 监督部门:南宁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
招 标 人: 南宁乡村振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 (签字 或盖章 ) **** 年 4 月 ** 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