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0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它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双信封评标法(公路)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关于“国道G**7线阳山黎埠界滩至阳城杨梅坑段灾害防治工程”答疑及补充公告**号
各潜在投标人: 针对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提出疑问,现编制答疑及补充公告,并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一、答疑部分 1.招文**页3.5.6“删除原3.5.6条款内容”、3.5.7“删除原3.5.7条款内容”,是否招文格式里的 “(七)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情况表、(七)-1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汇总表、(七)-2 拟委任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资历表、(八)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设备表 ” 这些表格不用填报和提供相关证件?只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后提供即?可? 答:按投标文件投标函的格式承诺,中标后提供即可。 二、补充部分 1.现重新上传施工图,文件名称为:第一册 国道G**7线阳山黎埠界滩至阳城杨梅坑段灾害防治工程(此份为准)。 若本答疑及补充公告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答疑及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应当先阅读本答疑及补充公告内容,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阳山县公路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清远市中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