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错那市市直周转房建设项目(二期)、错那市委党校建设项目、错那市吉巴组团周转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澄清公告二 致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错那市市直周转房建设项目(二期)、错那市委觉校建设项目、错那市吉巴组团周转房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编号:S******************1),澄清内容如下: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3.5.5条款: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工程业绩网页截图,网页截图应能够证明其所在项目担任岗位以及对类似项目指标的要求,截图不能反映相关要求的应补充提供能反映相关评审因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与本项目实际情况不符合。 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总则第3.5.5条款更正为: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1.4.1 项规定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人员的相关信息。“主要人员简历表”中项目负责人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有关证书和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阅,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