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吴忠市公安局慧眼利剑打防系统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将原招标文件中-第六章 评审方法和标准-七、评审因素和标准,第一项投标报价中的评分标准“投标人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修改为“投标人实际得分为: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其他内容不做变动。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所有澄清文件以最新澄清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迎宾大街**7号吴忠市公安局
联系方式:****-******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华北街**号
联系方式:****-******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杨文
电话:****-******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王凌浩
电话:****-******5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