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DQXJHTTYWFB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新疆额敏抽水蓄能电站**kV施工供电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澄清如下: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3签字或盖章要求,更改为:电子投标文件由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的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签字或电子签名章,无需逐页签字和盖章。投标报价书(包括投标函)、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和单价分析表,均应由全国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逐页签名、加盖执业印章并加盖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方盖章,联合体协议双方均需盖章。2.工程量清单以此次澄清发出的“更正后工程量清单”为准。3.图纸以此次澄清发出的“更正后图纸”为准,图纸仅供参考。4.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以澄清后招标文件为准。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万元(其中勘查设计费不得高于**0万元;暂列金金额为**万元,专业工程暂估价(利旧变压器设备费及设备残值评估费)金额为**万元);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特此说明。新疆新水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