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1.本项目计划文号为:青黄发改泊函[****]2号。 2.招标公告中投诉受理邮箱、地址为:投诉咨询邮箱:**** ,投诉受理地址:青岛西海岸新区七墩山路**号南区****室。 3.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增加“招标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按照《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号)加强评标报告审查有关规定,通过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四库一平台”)的公示信息等核实有关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四库一平台相关信息数据C级以上的,以四库一平台公示信息为准。经查实因弄虚作假等原因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入社会不良信用信息,面向社会公布,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移交相关主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 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增加“本项目未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2个。” 5.本项目技术部分汇总规则调整为::当专家人数大于等于 0 位,并且小于等于 4 位,取去掉 0 个最高分、去掉 0 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当专家人数大于等于 5位,并且小于等于 ∞位,取去掉 1 个最高分、去掉 1 个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6.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照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分包企业委托总承包企业代发工资制度和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等四项制度,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依据《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办法》,承包人开立工资保证金专门账户,保障农民工权益。” 7.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专用合同条款中增加:“发包人需提供支付担保:按照《山东省工程建设领域工程款支付担保实施办法》(鲁建建管字[****〕1号)和《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合同管理的通知》(青建管字(****)**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