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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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资金现金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1,**1,**0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CQGCTYZHPG****[JS]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忠县石宝镇村镇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澄清说明 澄清内容: 忠县石宝镇村镇饮用水源地保护治理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1 勘察设计费结算方式有误,现将内容改为:“方式一:按固定费率结算。双方商定,勘察设计固定费率按%包干使用。最终结算价=结算勘察设计费计费基数×中标固定费率+□BIM 技术费用+□专项设计费用±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结算勘察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初步设计批复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4.**%;□工程完工/竣工结算建筑安装工程费。”
招标人:忠县水利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忠恒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4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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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