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8.**元 人民币 |
| 评标办法 | 电子评标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二养护院提质改造项目 答疑澄清(1)
各潜在投标人: 三都水族自治县第二养护院提质改造项目于****年**月**日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就《三都水族自治县第二养护院提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发布第1次答疑澄清,并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与本次发布的答疑澄清内容不一致的,请各潜在投标人以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为准。 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增加第**.2.9条内容:“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与投标时提供的人员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每月在现场时间不少于**天,施工现场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少于**天。如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人员未取得招标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现场的,予以书面警告;出现3次警告的,企业将被清退出场,并赔偿招标人的损失及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投标人须对上述内容作出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本次答疑澄清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南州)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更正后的答疑澄清文件及附件,如未下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三都水族自治县民政局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三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4月**日 |
| 递交时间 |